鸿运宝货主APP隐私政策
更新日期:2023年9月【1】日
生效日期:2023年9月【1】日
【重要提示】
鸿运宝货主APP(下称“鸿运宝”或“本平台”)由鸿运天下(安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罗山街道观澜路1号滨江商务楼26层,联系方式:【400-776-5156】)及鸿运宝(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昌翔路168号6栋2层201室,联系方式【 400-776-5156】)运营(以下统称“我们”)。为方便用户(以下简称“您”)使用本平台,请您在使用前仔细阅读本政策的所有内容后再行选择是否同意。我们将通过本政策向您说明本平台会如何收集、存储、保护、使用及对外提供您的信息,并说明您享有的权利。对本政策中与您的权益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和个人敏感信息,我们将采用粗体字进行标注以提示您注意。
需特别提示,本平台仅适⽤于成年且有完全民事⾏为能⼒的主体。如您点击“同意”“阅读并同意”或类似选项,即视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的相关条款处理您的相关个⼈信息并同意进⾏配合。但不代表您已经单独同意我们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对外提供或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我们会根据您对本平台相关附加功能的实际使用情况,单独征求您对上述特定内容的同意。为更好地为您服务,我们将不时推出新的或优化后的功能,可能需要收集、使用新的个人信息或变更个人信息使用目的或方式。对此,我们将通过更新本政策、弹窗、页面提示等方式另行向您及时更新,并为您提供自主选择同意的方式,如您选择同意即视为您同意隐私政策的更新内容。如您不同意本隐私政策的任何条款,或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您有权立即停止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并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2.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3.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4.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5.您如何行使您的个⼈信息主体权利
6.我们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7.我们对去世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
8.本政策的更新
9.如何联系我们
【定义】
“关联公司”指因共同所有权或控制权而与鸿运天下(安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鸿运宝(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的公司。控制权是指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实际运营关联或其他被依法认定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被控制对象管理/经营的能力。
“第三方”指除我们、用户您以及我们的关联公司以外的公司、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但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本政策所指个人信息请见“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这一条款中的所一一列明的类型范围。
“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儿童”指不满十四周岁(含)的未成年人。
“去标识化”指去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技术处理,使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或者关联个人信息主体的过程。如采用假名、加密、哈希函数等技术手段替代对个人信息的标识。
“匿名化”指对个人信息进行加工,使之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收集和使用您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我们的服务而产生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或场景,或基于特定目的将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我们将以合理的方式向您告知,并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在您使用鸿运宝时,我们需要或可能需要收集和使用的您的个人信息包含两种情形:第一种,为实现向您提供鸿运宝及其服务的基本业务功能,您须授权我们收集、使用的必要信息。如您拒绝提供,您将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第二种,附加业务功能可能需要收集的信息:此信息为非基本业务功能所需的信息,您可以选择是否授权我们收集。如您拒绝提供,将导致附加业务功能无法实现或无法实现我们拟达到的效果,但不影响您对基本业务功能的正常使用。
(一)基本业务功能
1.用户注册及登录
当您注册成为鸿运宝⽤户时,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本⼈的⼿机号码,我们会通过发送短信验证码的方式来验证您的身份,您需要为您的用户账号设置账号密码(前述信息均构成您的用户账号信息)。我们将会在您注册用户后为您自动生成一个唯一的ID号码。如果您拒绝提供前述信息,我们将无法为您创建账号并提供服务。为了完善您的账号信息,您还可以后续在个人信息页面自行选择是否上传用户头像。
当您注册完成后,登录您的鸿运宝账户时,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注册的手机号码并输入登录密码。您也可以选择“验证码登录”并输入您注册的手机号码,我们将通过发送短信验证码的方式来协助您登录账号。
在登录时若您忘记密码,经您主动申请找回密码,我们将收集您的手机号码和短信验证码进行核验,您需要为您的账号设置新密码,以便于我们帮助您实现找回密码功能。
2.货主企业认证
货主企业认证:鸿运宝旨在为注册为鸿运宝用户的企业提供网络货运服务,为了满足《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审查企业资质的要求,当您注册成为鸿运宝⽤户并使⽤网络货运相关功能或服务时,您需要向鸿运宝提供您的企业营业执照照片、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以完成实名验证。
如果您不提供上述信息,您将可能无法通过企业身份认证,无法使用我们为认证货主提供的网络货运服务,但不影响其他功能与服务的正常使用。
在上述业务场景中,为了方便您上传资质证照,我们将提供相册上传的方式,并申请获取存储(Android)/相册(iOS)权限,并就此另行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3.在线货物运输交易
为促使司机与您沟通协商并在线达成运输交易、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性,我们将在您联系司机至运输完成过程中,收集您的以下信息
沟通信息:您通过鸿运宝发送的图片、文字等信息内容时,鸿运宝将通过信息记录的方式留存以上信息,以便于当用户发生纠纷或安全事故时,核实事实并处理投诉。
运单及结算单信息:在您选择发货并与司机达成运输交易后,鸿运宝将收集您发货的运单及结算单信息,包括运输信息(发货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姓名/电话/地址)、货物信息(货物名称、重量、体积、数量、运费单价)、运单编号及时间、结算信息(预付款、到付款、回单款、油费、LNG费)、运输协议并向您展示,是基于为您提供在线交易、运单管理、客诉服务以及依照平台规则处理⽤户纠纷所必须,我们通过收集上述信息以核实货主是否按约⽀付费⽤、是否违规收费,并按照平台规则处理⽤户纠纷。
4.电子签约
在您定车后,您需要与鸿运宝签署《鸿运宝网络货物运输合同》,你可以通过 “签署协议”功能,与我们建立货物运输关系,并与我们通过在线电子签约系统完成运输协议及其授权书的电子签约,如您已经进行货主企业认证,则我们可能从您的认证信息中获取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车牌号、手机号、运单号、货物名称、重量、体积、车长、车型、装卸货时间、装货地点、卸货地点、支付方式、运费。我们可能会将协议文件置于电子签约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在线签署并储存,并将您的前述信息报送给电子签约平台用于电子签名认证并生成数字证书,电子签约平台将托管并调用您的数字证书代您生成电子印章。我们可能将协议文件内容发送到电子签约平台生成签约文本,协议文件使用的电子签约平台为可合法有效提供电子签约服务的平台。我们将向电子签约平台调取协议文件、您的签约信息、您的身份认证信息及与证明协议文件有效性、您的电子印章有效性相关的有关信息。如您不同意前述电子签约相关事项,您可能无法与我们及/或第三方达成交易。
如果您拒绝提供上述信息或拒绝我们作前述信息分享、保存,您将无法作为鸿运宝用户签署合同并使用运输业务服务,但不影响其他功能与服务正常使用。
5.零钱钱包
当您发货并选择订金不退还且签署完《鸿运宝网络货物运输合同》后,您需要通过开通零钱钱包功能以便于接收司机的订金,当您开通零钱钱包功能时,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真实姓名、手机号、个人身份证号(敏感个人信息)、身份证照片,您还需绑定您的银行卡账号,向我们提供您的银行卡号(敏感个人信息)、开户行、开户行所在城市、银行预留手机号,我们会将您的银行卡号、身份证号、银行预留手机号提供给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验证是否与您前述个人身份信息相符。
(二)拓展业务功能
1.客服投诉咨询功能
当您向鸿运宝联系进行投诉、咨询时,为保证您的账号安全,我们的呼叫中心客服会使用您的账号信息与您核验您的身份。当您需要我们提供与您交易信息相关的客服服务时,我们将会查询您的交易信息。我们的客服会使用您的账号信息(手机号码),及您在与客服联系过程中所披露的其他信息,以便与您联系或帮助您解决问题,或记录相关问题的处理过程(如语音通话记录、图文记录)、处理方案及结果,或处理您的投诉与举报。
为了保证您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您被他人投诉或投诉他人,我们会将您的姓名及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投诉相关内容提供给鸿运宝的相关部门及监管机关,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但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提供的除外。
此外,您在与我们的客服人员沟通时,我们会视具体情形,可能要求您提供合理必要的额外信息,以进一步响应您的需求、核实您的身份或处理您的投诉与举报。
(三)系统权限调用
1. 允许访问相册/开启可读取设备存储权限:因您使用头像上传功能/企业认证功能/评价司机功能时可能需要上传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照片、评价图片,为了便于您从相册中上传相应内容,我们会询问您是否同意可开启允许访问相册功能/是否开启可读取设备存储权限,您在不使用服务时亦可自主关闭相应的权限授权。
2.拨打电话权限:我们向您申请获取此权限,目的是为了方便您与有业务关联的司机货主之间的交流。
除上述权限之外,您可自主选择是否额外授予鸿运宝其他的系统权限。
(四)征得同意的例外
您充分知晓,以下情形中,我们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个人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五)对第三方责任的声明
您通过鸿运宝平台跳转功能访问的第三方网站经营者或通过鸿运宝接入的第三方服务(如有)可能有自己的隐私权保护政策,这些第三方可能会获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该等获取、使用不受鸿运宝的控制及本政策的约束,请您与这些第三方直接联系以获得关于他们的隐私权政策的详细情况。如您发现这些第三方网页或应用程序存在风险时,建议您终止相关操作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二、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当您使用鸿运宝产品或服务时,为使您获得更轻松安全的访问体验,我们可能会使用Cookie或同类技术来收集和存储信息,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向您的设备发送一个或多个Cookie或匿名标识符。这么做是为了收取您的信息用于了解您的偏好,进行咨询或数据分析,改善产品服务及用户体验,或及时发现并防范安全风险,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不会将Cookie用于本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留存或删除Cookie。您可清除软件内保存的所有Cookie,当您手动清除后您的相关信息即已删除。
三、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个人信息的存储
1.信息保存期限
在您使用鸿运宝平台服务期间,鸿运宝会持续保存用户的个人信息。若相关法律法规对我们保存您的个人信息的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要求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再如《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相关涉税资料(包括属于涉税资料的相关信息)应当保存十年),我们将首先遵守该等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我们将保存您的个人信息,直至:
1)我们收集、使用、分享您个人信息的目的全部实现;
2)您终止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不再参与我们的活动;
3)您明确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存到期后,我们将采取删除、匿名化处理或者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处理方式(比如在匿名化或者删除皆不可能实现的时候,安全地储存您的这些个人信息并且将这些个人信息与其他的数据处理区隔开来)。
如您使用鸿运宝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平台协议、平台政策或规则等情形,您的违法、违约记录及相应的平台信用记录、个人信息,将被永久保存。
2.信息存放地域
鸿运宝收集的您授权过的个人信息,同意将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
目前鸿运宝不存在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场景。如将来涉及向境外传输个人信息,我们将明确向您告知个人信息出境的目的、接收方、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并另行征得您的同意。
(二)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1.鸿运宝会采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通过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规范和相应的技术管控措施并使用相应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程序来保护您的个人数据,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您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毁损、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阅览或披露;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以及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2.请您知悉并理解,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而且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社交软件等与其他用户的交流方式无法确定是否完全加密,我们建议您使用此类工具时请使用复杂密码,并注意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3.我们已通过了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与第三方测评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及时抵御并处置各类信息安全威胁,为您的信息安全提供全方位保障。
4.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会立即成立专项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防止安全事件扩大,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短信、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四、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委托处理
我们的产品功能中某些具体的模块或功能可能由外部供应商提供。对我们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相关处理协议。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要求、本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二)共享
我们非常重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除以下情形外和本政策另有约定外,鸿运宝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1)经过您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如将您个人信息提报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
(3)与关联公司间共享:为便于我们基于关联账号共同向您提供服务,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共享,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受本政策中所声明目的的约束。关联公司如要改变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4)为促成并实现物流信息交换和在线运输交易功能,方便您与交易对方更好的沟通,在您发货后,我们可能会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发货地址/发货人姓名/发货人手机号、收货地址/收货人/收货人手机号向您的交易对方(司机用户)分享;
(5)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且仅为实现本政策中声明的目的,我们的某些服务将由授权合作伙伴提供。我们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对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要求他们遵守我们关于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数据保护协议、承诺书以及任何相关的数据处理政策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可能的合作伙伴包括:
①通过我们平台使用第三方服务时,我们会按照本隐私政策列明的共享内容与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②如果您所属企业是我们的企业合作伙伴,我们会与企业共享您或您填写的身份信息、订单信息及交易状态、支付信息,以便您所属的企业核实情况并跟进相关订单交易。
③如果您通过我们参加第三方举办或者我们与第三方联合举办的营销、推广活动,我们需要与第三方共享您的必要的信息,以方便第三方统计活动参与情况、获奖情况,为您绑定您获取的优惠券、发放权益、邮寄您获取的奖品等。
④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或其他合作伙伴。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共享给支持我们功能的第三方,包括为我们提供基础设施技术服务、实名验证服务及其他按身份验证服务、短信运营商、支付服务、电子签名认证机构、提供位置处理数据服务的供应商、数据处理服务的第三方等。我们共享这些信息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产品及服务的功能,。我们会对第三方面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测并约定数据保护措施。
⑤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在协助处理与您有关的交易纠纷或争议时,我们可能向您的交易相对方或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提供解决交易纠纷或争议所必需的信息。
(6)与鸿运宝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7)您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者《用户服务协议》或平台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关于我们与第三方共享您个人信息的详情请您查阅《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
(二)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2)我们及我们的关联⽅有可能进⾏合并、分⽴、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等变更,您同意授权鸿运宝有权将您的个⼈信息作为此类交易的⼀部分⽽被转移。如涉及个⼈信息转让,我们会依据法律规定,告知您相关情况。我们将要求接收您个⼈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接受本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征求您的单独授权同意;
(3)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进行转让。
(三)公开披露
原则上,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信息。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才可能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根据您的需求,在您明确同意的披露方式下披露您所指定的个人信息;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您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依据所要求的个人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我们会要求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
(四)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的共同例外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而无需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声誉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6)您已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或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7)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您的信息,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8)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个人信息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或关联个人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个人信息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我们可能会将所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在进行匿名化处理后用于大数据分析,如形成不包含任何个人信息的热力图、洞察报告等。我们可能对外公开并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分享经统计加工后不含身份识别内容的信息,用于了解用户如何使用我们服务或让公众了解我们服务的总体使用趋势。
五、您如何行使您的个⼈信息主体权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请注意,出于安全考虑,在处理您的请求前,我们可能要求您验证您的身份,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管理您的信息:
(一)访问和更正您的信息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您有权访问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鸿运宝平台的“我的”-“个人资料”-“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号”修改账户密码或手机号码;您还可以通过“运单”查看您的运单记录、订单信息。对于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个人信息需要访问或更正,请通过本协议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会根据本隐私政策所列明的方式和期限响应您的请求。
(二)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1.如果您想删除您的个人信息,可以通过本政策所列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信息。经确认无误,我们将进行删除。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帐号;
(5)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2.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尽可能通知从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
3.我们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处理您的请求。
(三)撤回同意
您可以通过本政策所列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撤回授权等方式改变您授权我们继续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或撤回您的授权。
当您撤回同意或授权后,鸿运宝无法为您继续提供撤回授权部分对应的服务,也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当您撤回同意或授权,不影响撤回前基于您的同意开展的个人信息收集及处理。
(四)注销账户
您有权注销您的鸿运宝账户,通过访问鸿运宝平台的“我的”-’点击头像‘-“个人资料”-“注销账户”进行在线操作。如您无法通过上述链接申请注销账户您也可以通过本政策所列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提交注销申请,我们将在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内对您的请求进行处理。注销账户后鸿运宝将停止为您提供服务,并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保存期限要求的情况下,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且不再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商业化使用。
(五)获取个人信息副本
您有权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副本,如您需要获取我们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副本,您可通过本政策所述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技术可行的前提下,我们将根据您的要求向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副本。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且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如数据接口已匹配,我们还可按您的要求,直接将您的个人信息副本传输给您指定的第三方。
(六)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1.对于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您可以随时联系鸿运宝客服。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光盘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2.我们将在验证您的身份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合理解释。
3.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6)涉及商业秘密的。
六、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1、数据安全措施
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努力采取各种符合业界标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安全开发规范来管理规范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使用。我们通过信息接触者保密协议、监控和审计机制来对数据进行全面安全控制,防止您的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以及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2、请您知悉并理解,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我们强烈建议您通过安全方式、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们保证您的账号安全。如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您的账号或密码发生泄露,请您立即根据本隐私政策中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络我们,以便我们采取相应措施。
3、安全事件
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会立即成立专项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防止安全事件扩大,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短信、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七、我们如何保护未成年⼈的个⼈信息
我们重视并关注未成年⼈的个⼈信息保护。本平台完全⾯向成年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用户,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我们推定您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我们不收集未成年⼈的个⼈信息。如果您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请您不要使⽤本平台的功能/服务。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对相关数据依法采取适当处理。若您是未成年人个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您也可以就此通过本政策所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八、我们对去世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
1.用户(仅限自然人)去世后,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通过本政策所述的联系方式对去世用户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但是去世用户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2.您理解并确认,为了充分保护去世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申请行使本条权利的去世用户近亲属需要根据我们的指定流程或客服提示,提交去世用户的身份证明文件、死亡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与去世用户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并提供申请行使的权利种类及目的。您可以通过本政策所述的联系方式进一步获取更多关于去世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流程、条件等事项。
九、本政策的更新
1.如鸿运宝平台发生以下变化时,鸿运宝将会对隐私权政策进行相应的修改。如无特殊说明,修订后的协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您在本政策的内容发生修改、变更后,继续使用鸿运宝平台服务的,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最新修订的本政策内容。
2.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我们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短信或在浏览页面做特别提示等方式,说明隐私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的服务模式或平台业务功能发生变更。
(2)我们在控制权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用户个人信息保存地域发生变更。
(6)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规则发生变更。
(7)我们的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更。
(8)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十、如何联系我们
鸿运宝平台由鸿运天下(安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运营,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请求:
1.如您对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或隐私政策存在任何疑问或投诉,或要求访问、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个人信息主体注销账户,响应您的上述请求,或拒绝我们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您可通过鸿运宝客服(“我的-关于我们”)及【400-776-5156】与我们联系;您还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昌翔路168号6幢2层201室
运营方: 鸿运天下(安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我们设置了个人信息保护专职人员,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其联系:
王海亮 wanghailiang@firs56.com
2.如发现个人信息可能被泄露,您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我们投诉举报;
3.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您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以下外部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向本政策签订地,即上海市嘉定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